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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。
常州市第四制藥廠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董事會會議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8:00在公司行政二樓圓桌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。會議應到董事7名,實到董事6名。會議的召開及表決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《常州市第四制藥廠有限公司章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。
會議推舉黃星輝同志召集和主持,參會董事認真審議后,通過以下決議:
一、表決通過《常州市第四制藥廠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》(2023)第1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及《常州市第四制藥廠有限公司章程》規(guī)定,進行公司董事會選舉。以6票贊成,0票反對,0票棄權,選舉范新華同志任常州市第四制藥廠有限公司董事長。經董事長提名,由黃星輝同志任常州市第四制藥廠有限公司總經理。
二、表決通過《常州市第四制藥廠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》(2023)第2號
經與會董事審議,根據常州四藥制藥有限公司章程規(guī)定,公司董事會作出撤換常州四藥制藥有限公司董事、董事長、總經理的決議。表決結果:贊成6票,反對0票,棄權0票,作出決議如下:
1、本決議作出之日起,撤回原先向常州四藥制藥有限公司委派的全部五名中方董事。
2、本決議作出之日起,重新向常州四藥制藥有限公司委派中方董事五名:黃星輝、范新華、錢午亭、劉偉壽、嚴益民。
3、重新委派黃星輝同志新任常州四藥制藥有限公司董事長。
4、重新提名范新華同志新任常州四藥制藥有限公司總經理,并即主持公司運營及日常工作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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